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新闻记者证核验工作的通知
(苏新出报刊[2012]2号)
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省内各新闻单位,各报刊社驻苏记者站:
根据《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和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新闻记者证和报刊记者站2011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决定开展全省2011年度新闻记者证核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范围
2011年12月31日前核发的新版新闻记者证。
2012年1月1日以后核发的新闻记者证无需参加2011年度核验。
二、核验时间
2012年2月13日至2012年3月9日。
三、核验要求
各新闻单位须先在单位内部主动自查新闻记者证持证人员是否符合《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规定的持证条件,是否出现违法行为,持证人员的登记信息是否变更等。各新闻单位要主动注销调离新闻单位、退休等不符合条件人员的新闻记者证,自觉纠正违规行为。新闻记者证核验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表”1份(市属新闻单位须由当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本单位新闻记者证年度审核报告1份(包括本单位新闻记者证的发放、使用、注销等管理情况,年度审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采取的措施等)。
四、报刊单位和中央新闻单位驻苏记者站核验程序
(一)报刊单位和中央新闻单位驻苏记者站直接向省新闻出版局新闻报刊处报送核验材料,领取记者证年检标签。
(二)中央新闻单位驻苏记者站除提供《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表》和新闻记者证年度审核报告之外,须提供站内采编人员的新闻记者证复印件。
五、广电新闻单位新闻记者证核验程序
(一)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省广播电视总台、省教育电视台组织人事处于2012年2月20日前,向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人事教育处报送核检材料(详见本《通知》第三条所列材料)。联系电话:025-8465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