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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报刊社记者站综合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十条 本办法由省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2年3月9日起施行。

  附:
  江苏省报刊社记者站综合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扣分项目

基础条件

建站基础

(10分)

□在批准设站的行政区域无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

□报刊社未能全额提供记者站维持正常工作的经费

制度建设

(10分)

□报刊出版单位无记者站管理相关制度

□记者站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

人员管理

记者站站长

(10分)

□无新闻记者证

□不具备5年以上新闻采编工作经历

□不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不是报社正式在编或聘用人员

记者站记者

(10分)

□从事新闻采访活动的人员未持有新闻记者证

□不是报社正式在编或聘用人员

□未经批准,记者站驻站记者人数超过5人

工作规范

行为规范

(10分)

□以报刊记者站名义发布新闻

□从事报刊发行、广告、开办经济实体及其他经营活动

□利用行政权力摊派发行

□设立分支机构

□以新闻报道为名要求采访对象订报刊、做广告、提供赞助

管理规范

(10分)

□未按时参加年度核验,未能实事求是提供年度核验所需材料

□记者站相关信息变更,未能及时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登记备案

□未能按时为记者办理记者证年度核验

□无记者采访、发稿和稿件刊发台账

新闻业务

采编规范

(20分)

□搞有偿新闻,虚假报道

□专业类报刊跨行业,地方性、都市类报刊跨地区开展舆论监督

□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报道把握不当,且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

发稿量

(20分)

□报社记者人均稿件刊发量低于40篇(少一篇扣0.5分)

□杂志社(含周报)记者站记者人均稿件刊发量低于20篇(少一

篇扣1分)

备注:综合评估指标体系满分为100分,实行扣分方式;无扣分项目,相应二级

指标得满分;有扣分项目,每项扣除相应二级指标50%的分值,两项以上扣

完该项指标全部分值;二级指标“发稿量”,按篇数进行扣分;舆论导向出

现重大问题,即评为不合格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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