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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5.构建辅助器具适配体系,落实《残疾人辅助器具机构建设规范》,加强市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站)建设,推广辅助器具评估适配等科学方法,推进辅助器具服务进社区、到家庭。组织供应辅助器具,提高适用性和使用率。
  6.建立市级康复人才教育基地,实施康复人才培养工程,使康复专业人才总量增加、结构合理、水平提高。落实听力语言康复,脑瘫、智力残疾、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精神病防治康复等技术标准。
  (三)特殊教育
  1.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1号),建立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
  2.继续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加快普及并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水平。动员和组织农村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推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支持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建设。
  3.建立多部门联动的0-6岁残疾儿童筛查、报告、转衔、早期康复教育、家长培训和师资培养工作机制,鼓励支持幼儿园、特教学校、残疾儿童康复和福利机构等实施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帮助0-6岁残疾儿童家长及保育人员接受科学康复教育指导。鼓励、扶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
  4.鼓励和扶持特教学校开设高中部(班),支持特教高中、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创造条件招收残疾学生。帮助农村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残疾人教育机构、职业培训机构、托养机构、残疾人扶贫基地等应承担扫除残疾人青壮年文盲的任务和职责,探索残疾人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机制和模式。
  5.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力度,提升特殊教育教学水平。根据国家规定落实并逐步提高特教津贴。在优秀教师表彰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比例。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深化课程改革,完善教材建设,加强教学研究,不断提高特殊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全面提高残疾学生思想道德、科学文化、身心健康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6.全面实施残疾学生免费义务教育。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在“两免一补”基础上,针对特殊需要进一步提高补助水平。逐步实施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扶残助学活动。
  7.规范并推广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提高手语、盲文信息化水平,建立手语翻译培训、认证、派遣服务制度。
  (四)就业服务
  1.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落实对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和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实施税收优惠、收费减免相关政策,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政策。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各级政府就业联动和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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