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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发布《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及评价细则补充说明》的通知(2012修订)

  总得分由基本分和加分项得分两部分构成,总得分是评定获奖等级的依据。总得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总得分=基本分+加分项得分×0.5
  凡在创新点、推广价值和综合效益加分项得分的项目,对一般项和优选项最低得分不做要求,总得分及一般项、优选项最低项数要求满足即视为达到相应绿色建筑等级要求

  表1.3.4 加分项分值设定表

加分项

评审要点

最高分值

参考评价内容

创新点

创新内容、难易程度或复杂程度、成套设备与集成程度、标准化水平

10

1、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规定条款外的创新内容。

2、采用独创、首创或前沿的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

3、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综合利用可再生能源方面有所创新或成效显著。

4、在废弃土地、旧有建筑以及城市废热、工业余热、污废水、废弃材料、垃圾等资源利用方面有所创新。

5、绿色建筑技术获得国家专利或科研课题成果。

推广价值

对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的作用、引导绿色建筑发展的作用

10

1、建筑布局与形体的被动式设计,有效改善建筑室内外环境,构思巧妙,独具匠心。

2、建筑一体化设计程度高,建筑技术与建筑艺术达到完美结合。

3、绿色建筑技术集成度、实用度和标准化水平高,利于推广应用。

4、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完善建筑设计内容,提高建筑建造和管理水平。

综合效益

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发展前景及潜在效益

10

1、合理保护、利用与修复原有场地生态资源,使场地生态效益显著优化。

2、采用的绿色建筑新技术能够减少环境破坏和资源浪费,具备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技术措施选用合理,绿色建筑增量成本较低,全生命期投资回报较高。

3、建筑施工及运行管理措施完备,项目资料完善、真实、准确,运行数据连贯、详实,并公开数据供分析和研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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