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林业局森林抚育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市林业局、省局各处室单位:
为明确职能,落实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坚强全省森林抚育经营工作的统一管理,确保森林抚育经营工作取得预期成效。按照国家林业局的要求,根据我局有关处室单位职责,经研究制定《山东省林业局森林抚育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东省林业局森林抚育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
山东省林业局
森林抚育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开展森林抚育经营是促进林业发展方式转变、提高森林质量和林地生产力、确保完成2020年林业发展目标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我省已经启动国家级和省级森林抚育经营试点,为明确职能,集中力量,统一管理,提高经营水平,全力抓好森林抚育经营工作,保证森林抚育经营工作的顺利实施,确保取得预期成效,根据
国家林业局印发的《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管理办法》(林造发[2010]254号文)和《国家林业局森林抚育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办造字[2011]143号文)内容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及各有关处室、单位职责,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小组及职责
成立山东省林业局森林抚育经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辛福智副局长担任组长,造林绿化处处长周庆明、规划财务处副处长李成金担任副组长,资源和林政处处长隋道庆、科学技术处处长王建平、林业基金管理站副站长董瑞忠、国有林场管理站站长李占鹏、省林业监测规划院院长陈景和、省林业科学研究院院长姜岳忠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造林绿化处。周庆明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全省森林抚育经营相关规划和生产建设任务;协调落实所需采伐限额,审定森林抚育经营检查验收、成效监测和总结评比表彰办法;组织审定森林抚育经营年度资金稽查任务;负责局领导交办的相关事项。
领导小组工作实行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每年第一季度举行一次全体会议,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上年度工作汇报和本年度工作安排。研究审议森林抚育经营计划资金安排、实施方案审批、采伐指标落实、检查验收、成效监测等重大问题。对森林抚育经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召开联席会议会商审议。
二、明确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