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林业局关于建立山东省林木种苗花卉信息采集点的通知
(鲁林种字[2011]第26号)
各市林业局:
为了加强种苗花卉产业信息化建设,更好地掌握生产者、经营者的产销信息,适时、准确的收集、发布种苗供求、管理信息,促进种苗产业健康、稳定的发展。经研究确定,在全省林木种苗、花卉主产区、经营区建立信息采集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点和信息员具备的基本条件
采集点:在生产经营种子、苗木、花卉基地或场所相对集中且具有较大规模的区域内,选择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1生产、经营种子数量每年10万公斤以上的企业或个体;2苗木、花卉集中连片露天种植500亩或设施种植50亩以上的村庄、企业或农合组织;3经营苗木、花卉达到1000万元以上产值的市场。
信息员:具有中专以上的林业种苗、花卉专业基础知识以及3年以上的实践经验;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电脑和上网。
二、信息员职能及奖励
采用文字材料、表格、图片等形式,及时、详实地把本区域生产、经营的管理经验、市场供求信息、趋势分析、存在的问题等方面的信息报送省种苗站。每年度报送并被采纳稿件5篇以上的优秀信息员给予表彰鼓励。
三、要求
1、请各市按照以上条件推荐1-3处信息采集点和每处信息采集点推荐1-2名信息员。附件1列出的信息采集点选择区域供各市推荐时参考。
2、请将推荐的各信息采集点和信息员基本情况填写附件2、3,并于十一月三十日前报省种苗站信息科。
联系人:包志强、郭瑞
电话:0531-88557716
传真:0531-88557673
邮箱:sdzm2003@163.com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1:
山东省林木种苗花卉信息采集点设立区域参考表
济南
| 历城区唐王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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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
| 平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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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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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
| 滕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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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
| 东城区六户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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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
| 莱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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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
| 昌邑县宋庄镇、青州市黄楼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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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
| 任城区李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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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
| 泰山区省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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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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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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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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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
| 惠民县皂户李镇、沾化县富国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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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
| 宁津县大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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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
| 冠县贾镇、斜店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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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
| 临沂市莒南县相邸镇、河东区汤河镇、
兰山区南坊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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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
| 牡丹区赵楼镇、辛集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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