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参评人员连续从事种苗花卉产业管理5年以上,有着良好的产业发展创新能力和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理念,积极推动所在企业开展新品种研发和新技术开发、应用,大力推动种苗和花卉生产的标准化、机械化。
5、参评个人坚持诚信守法经营,积极树立企业形象,不从事假冒假劣产品的生产经营。
6、参评人员积极发挥行业“领头羊”作用,为推动地方种苗花卉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近年来受到国家、省、市级的表彰奖励。
7、参评人员在组织重大相关展会中作用显著,在重大相关科研上成果卓著,效益明显。
附件2:
全省林木种苗和花卉产业“十大”带头人推荐表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职务
|
| 工作单位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企业生产规模(亩)
| | 主营品种
| |
年产种苗花卉(株)
|
| 年销售额(万元)
| |
个人简历
|
|
受彰奖励情况
|
|
主要事迹
|
|
本单位意见
| 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