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水利重点工作目标考核的通知
各市水利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
2010年12月31日党中央、
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省委、省政府相应制定出台了《实施意见》。在1月19日召开的全省水利工作会议上,杜昌文厅长对2011年全省水利重点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为充分调动各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及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的积极性,在全省水利系统营造起干事创业、开拓进取、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确保2011年全省重点水利任务安全优质如期高效完成,奋力开创水利改革发展新局面,根据《全省重点水利工作年度考核办法(试行)》(鲁水办字[2010]38号)要求,决定对各市水利局推进2011年度全省重点水利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切实提高认识。2011年是建党九十周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和现代水利示范省建设开局之年、起步之年。切实把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落到实处,加快推动山东水利跨越发展,是对全省各级水利部门的领导能力、治水理念、体制机制、队伍作风的现实考验。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确定的2011年全省水利重点工作任务,既是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的基本要求,也是加快现代水利示范省建设的基础工作。全省水利系统要进一步坚定信心,抢抓机遇,以奋发有为、争创一流的工作精神迎接新挑战,务求在思想认识上有新提高、改革发展思路上有新转变、工作落实上有新举措,迅速掀起我省新一轮水利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的高潮。
二是实行季报制度。各市水利局对纳入考核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请分别于4月5日、7月5日、10月5日、次年1月5日前(如遇节假日则顺延)报厅办公室。所报情况应内容全面、真实准确、言简意赅。
三是严格进行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书面通知各市人民政府,并作为省水利厅评价各市水利局年度工作绩效的主要依据。
联系人:崔培学;联系电话:86974492
附件:1、2011年全省水利重点工作目标考核计分表
2、2011年度全省水利重点工作目标考核评分办法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1:
2011年全省水利重点工作目标考核计分表
序号
| 考核内容
| 总分
| 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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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年度投资建设计划完成情况
| 30
| 1、投资计划完成率高、市县配套资金到位及时得3分;
2、完成南水北调工程(含配套工程)年度投资建设计划得3分;
3、完成胶东地区引黄调水工程(含配套工程)主体建设得3分;
4、完成防洪河道突出问题治理年度任务得3分;
5、完成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年度任务得3分;
6、完成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得3分;
7、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年度任务得3分;
8、完成完成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年度任务得3分;
9、完成水土保持年度治理任务和项目建设得3分;
10、完成大中型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年度任务得3分;
|
2
| 深化水利改革和科技创新
| 20
| 1、落实水资源统一管理,推动城乡涉水事务的统筹管理得2分
2、建立了基层农村水利服务体系得2分;
3、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得到全面深化得2分;
4、落实水文“双重”体制,提高水文服务能力得2分;
5、水价改革试点取得明显成效得2分;
6、建立了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水利投入增长机制,土地出让收益、城市建设维护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相关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得6分;
7、加大科技投入,水利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水利科技服务推广体系有效完善得2分; 8、水利信息化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得2分。
|
3
| 加强水资源管理及水政执法
| 20
| 1、建立“红线”管理制度得3分;
2、完善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和水土保持论证制度得3分; 3、完善取水许可制度,并严格执行六个“必须”得3分; 4、实行“工程带水文”,建立水资源监測体系得3分; 5、建立水资源年度考核制度,对突破红线的进行“问责”得3分; 6、积极推行水利综合执法和与公安部门的联合执法,扩大水利警务区覆盖面得2分; 7、加大水利收费力度,严厉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得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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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加强防汛抗旱及水利工程运行管理
| 20
| 1、加强各级防汛抗旱指挥调度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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