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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加强省管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要明确企业分管领导,明确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建立涉及研发、生产、销售、法律事务等方面的工作机制,统筹技术创新、专利申请、情报管理、发明奖励及教育培训、实施许可、评价、纠纷处理等各项工作,形成分工清晰、责任落实、程序完善、合作协调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负责知识产权的综合管理,总法律顾问在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和管理中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审核把关作用。加强集团公司对权属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定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制度及商标、专利、商业秘密和著作权等专项管理办法,防止知识产权的流失和失效。提高知识产权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检索、运营管理、侵权预警等制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的激励机制,对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的力度,造就一批懂技术、懂法律、懂外语,能够进行知识产权分析且熟练运用有关国际规则的复合型人才。

  (二)全面启动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要把知识产权作为企业的重要资产进行保护和管理,全面开展省管企业及权属企业现有知识产权状况的调查和梳理,做好权属界定。从提升核心竞争力、做强做优企业的高度,研究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并建立战略制定、执行、反馈、完善的封闭流程。深入分析评估企业的资源状况和开发管理能力,深入研究企业外部环境,将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贯穿企业科研、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全过程,明确知识产权工作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把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与经营战略、研发战略、市场竞争战略、人才战略紧密结合起来,更好地落实企业总体发展战略。

  (三)狠抓科技创新及其成果转化。要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吸引留住高端科研技术人员,组建能够研发出行业前沿专利技术的队伍。充分利用国内外的合作平台,采用自主研发、合作开发、购买等方式获取本企业所需专利技术,缩短企业研发过程。充分用好国家和山东省对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税收等各项优惠政策,加大科研开发投入,力争在关键领域、核心技术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推进自主创新成果的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提高企业核心技术领域的专利实施率,鼓励知识产权成果的资本化运作,做好专利、商标及非专利技术的转让和许可工作,使知识产权转化为有效生产力。

  (四)加快打造省管企业知名品牌。要树立强烈的品牌意识,以创建知名品牌为目标, 以自主知识产权为支撑,大力实施品牌战略。要立足国际竞争,将产品的品质、性能优势和服务质量转化为市场优势,通过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与运用,打造知名品牌,通过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提升知名品牌,通过持续创新和长期维护,将知名品牌推向国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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