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坚持务实创新。要把廉政风险防控的要求融入国资监管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部位,强化防控措施和手段。要突出处室特点,根据业务类别和工作流程,提出切合处室实际的风险防控措施。要围绕管理创新、行为制约和责任落实,不断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制度体系。
4.强化检查考核。要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结合起来,作为处室和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纪委要发挥好牵头和协调作用,机关党委和人事处、办公室要密切配合,做好督促指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每个处室要确定一名处级干部作为本处室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督导员,确保工作措施有效落实。
三、方法步骤
(一)组织宣传发动(2011年12月10日前)
通过会议等多种形式和途径进行宣传教育,使机关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廉政风险的客观存在及其现实危害,切实提高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梳理职责流程(2011年12月20日前)
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全面梳理处室和岗位职责,确定业务事项的类别、行使依据、界限和责任主体,编制处室和岗位职责目录、制度目录、业务流程目录,绘制业务事项运行流程图,为搞好风险排查打好基础。
(三)查找廉政风险(2011年12月30日前)
重点围绕决策、审批、管理、监督等职责的行使,采取自己找、大家提、组织点、群众议、集体定的方式,认真查找在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环节、风险部位和风险点。
岗位职责风险,是指由于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可能造成在岗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因素;业务流程风险,是指由于工作程序和个人自由裁量空间过大,可能造成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的因素;制度机制风险,是指由于缺乏工作制度及工作时限、标准、质量等明确规定,可能导致履职行为失控的因素;外部环境风险,是指不良社会风气对岗位的干扰、生活圈和社交圈对个人的不利影响等因素。
(四)评估风险等级(2012年1月10日前)
根据风险发生的概率大小、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风险等级划分为三级。一级风险是发生机率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的风险;二级风险是发生机率较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较为严重损害后果的风险;三级风险是发生机率较小,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一定经济损失的风险。依据风险等级的划分标准,确定处室、岗位的廉政风险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