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国资委委员会印发《关于在委机关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鲁国资党〔2011〕66号)
机关各处室、纪委,各省管企业监事会:
现将《关于在委机关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山东省国资委委员会
2011年12月5日
关于在委机关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规范国资监管履职行为,进一步推进委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省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意见(试行)》,结合国资监管工作实际,现就委机关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要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省管企业改革发展和国资监管工作“一大目标、三个导向、五项战略”的总体思路,建立健全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构筑完善的制度防线和管理体系,实现超前预防、全程监管、预警防控,着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促进委机关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为依法合规监管,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⒈服务大局,全面覆盖。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要服务国资监管和省管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与委中心工作协调推进、良性互动。增加透明度,最大程度地降低廉政风险,实现对国资监管业务运行全过程、全方位、全岗员的监控,增强廉政风险防控的系统性。
⒉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要以规范履职行为为核心,以理清岗位职责为基础,以排查风险点为关键,以制定防控措施为保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任务,提高廉政风险防控的针对性。
⒊强化管理,完善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要与惩防体系建设紧密结合,融入国资监管业务工作之中,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增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协同性。
⒋加强监督,科技支撑。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要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手段,推进风险防控信息化、网络化和智能化,依托电子办公、远程监控和业务管理等信息系统,实时动态监测,提升廉政风险防控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