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国资委纪委关于加强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鲁国资纪〔2011〕6号)
各省管企业党委、纪委:
2012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现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要求,就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廉政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两节”期间,是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问题易发多发时段,也是结合实际进行反腐倡廉教育的有利时机。做好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省管企业要充分利用“两节”期间总结和部署工作的时机,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重申和强调关于廉洁从业的各项纪律和规定。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人员的党性党风党纪、廉洁从业和艰苦奋斗教育,大力倡导厉行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要结合节日期间开展的各项活动,深入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观念,自觉抵制不良风气。要把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与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加强领导人员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党风廉洁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本着文明、健康、节俭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各项活动。严格控制节日庆典活动数量和规模,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坚决防止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严格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省管企业一律不准到省国资委机关搞走访、拜年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以任何借口索要、低价购买、接受下属企业土特产及其他产品。严禁以任何借口用公款组织干部职工及家属外出旅游、观光,特别是公款出国(境)旅游,或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下级单位提供的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切实转变作风,维护职工群众利益。各省管企业和领导人员要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真诚倾听职工群众呼声,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帮助权属困难企业、困难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注意解决好个别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努力消除隐患,维护职工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领导人员下基层走访慰问,要轻车简从,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