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深圳市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群众团体名单的通知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深圳市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群众团体名单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124号)的有关规定,经市财政委员会、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联合审核,深圳市红十字会符合公益性群众团体条件,具有接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资格。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