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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活动时间

  2012年3月-2012年4月

  六、实施步骤

  (一)深入宣传、动员部署(2012年3月初)

  各街道、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发动,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宣传活动。

  (二)制定方案,分类实施(2012年3月中旬)

  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活动方案,明确宣传重点、方式和职责等,并报县政府法制办。

  (三)开展活动、督促指导(2012年4月)

  各街道、乡镇,县政府各部门正式开展宣传活动。县政府法制办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加强督促和指导。

  七、活动内容

  (一)4月上旬,由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县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参加,在县城花灯广场集中开展一次法制宣传咨询活动。

  (二)各街道、乡镇,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开设法制宣传专栏,宣传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等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一次法制知识讲座。

  (三)各街道、乡镇,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宣传内容、时间和地点,因地制宜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知识宣传活动。

  (四)4月下旬,由县政府法制办牵头,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行政审判旁听活动。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街道、乡镇,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抓,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深入宣传、营造氛围

  各街道、乡镇,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栏、宣传单、公益广告和横幅标语等多种载体,多形式地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法律法规宣传氛围。

  (三)认真总结,建立机制

  各街道、乡镇,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以文字和图片形式报县政府法制办。要认真总结,归纳提炼,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宣传长效机制,并于2012年4月30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县政府法制办。

  联 系 人:殷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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