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副指挥长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负责召集城乡建设局地震应急指挥部会议,通报情况;根据市政府的指示,部署建设系统地震应急工作,完成市政府或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参加市政府赴灾区的慰问团或工作组。
指挥部成员完成正副指挥长交办的各项任务,并在各自的岗位上负有保证指挥部指令畅通、忠于职守、勤政高效的责任。
指挥部组成部门及城乡建设局其他职能处、室和单位在完成本预案所说明的职能的同时还要认真行使平时的职能,既保证震时的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也要保证日常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本预案实施过程中,指挥部组成部门及建设局有关职能处、室和单位的主要职责如下:
1、指挥部办公室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负责传达指挥部的指令,监督检查指挥部各机构落实情况。
(2)根据《城市抗震防灾规范》和灾区实际,负责编制《城市疏散通道、避震场地和简易住房安排实施方案》,上报指挥部,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3)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工程震害损失调查、评估及房屋的检查鉴定工作,并进行汇总;编制重要生命线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的实时监控、临时加固、抢险、恢复重建及资金筹措方案,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4)根据《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和地震区灾情,负责编制建设系统《次生灾害应急防御对策》,指导灾区次生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5)组织开展灾区工程抗震防灾、救灾知识宣传,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闻报道工作;
(6)负责提出建设系统通讯保障的应急预案,并负责应急期间建设局机关通讯系统的日常维护、快速修复等工作;
(7)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局办公室
(1)负责保持与市政府或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联系,及时了解新信息,传达市领导的指示,保证正副指挥长及时参加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会议;
(2)负责安排指挥部办公室地点,并通知指挥部成员参加指挥部会议;
(3)根据指挥部的指示,负责协调各处室的应急工作,组织、协调建设系统对地震灾区的人力、物力支援;
(4)负责审查建设系统有关震情、灾情的新闻报统稿,编辑建设系统抗震防灾、救灾情况简报;
(5)指导各地利用城建档案,为灾区抗震防灾,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基础性资料;
(6)负责应急状态下城乡建设局机关的机要保密和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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