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新闻记者证核验工作的通知
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省内各新闻单位、各报刊社驻苏记者站: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新闻单位采编人员的管理,根据《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和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新闻记者证和报刊记者站2010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决定开展全省2010年度新闻记者证核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范围
2010年12月31日前核发的新版新闻记者证。
2011年1月1日以后核发的新闻记者证无需参加2010年度核验。
二、核验时间
2011年3月3日至2011年4月1日。
三、核验须提交的材料
1.本单位新闻记者证年度审核报告(包括本单位新闻记者证的发放、使用、注销等管理情况,年度审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采取的措施等)。
2.新闻单位填写的《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表》(附件),各市属报刊出版单位须经当地省辖市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初验,由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在《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四、核验要求
1.各新闻单位须先在单位内部主动自查新闻记者证持证人员是否符合《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规定的持证条件,是否出现违法行为,持证人员的登记信息是否变更等。各新闻单位要主动注销调离新闻单位、退休等不符合条件人员的新闻记者证,自觉纠正违规行为。
2.各新闻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届时携带核验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局新闻报刊处办理核验手续,领取记者证年检标签。
五、中央新闻单位驻苏记者站新闻记者证核验程序
中央新闻单位驻苏记者站除提供《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表》和新闻记者证年度审核报告之外,还需提供站内采编人员的新闻记者证复印件,我局将根据已领取记者证的人数核发年检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