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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江西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播渠道,大力宣传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的政策措施、工作进展和成效,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识假防骗知识,加强诚信和公德教育。宣传诚信经营的企业,曝光典型案件,震慑犯罪分子,教育和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侵权和假冒伪劣产品。同时要发挥现有举报投诉机制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鼓励社会公众举报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

  附件:1.《江西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意见的通知》(赣府发[2011]31号)(略)
  2.南昌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2:
  南昌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张根水(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武(市政府副秘书长)
  陆萍(市商贸委主任)
  黄中平(市科技局局长)

  成员:卢洪献(市科技局副局长)
  陈国祥(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李家旺(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章慧琼(市物价局副局长)
  周保明(市工信委副主任)
  马世国(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联明(市监察局副局长)
  邓兴国(市司法局调研员)
  刘鹏(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淑英(市农业局副局长)
  周铭(市商贸委纪委书记)
  高健(市外经贸委副主任)
  贺思敏(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姚由乐(市卫生局调研员)
  杨晓蓓(市国资委副主任)
  李瑞平(市地税局副局长)
  王宝军(市国税局副局长)
  张琳(市工商局副局长)
  徐卫华(市质监局副局长)
  林乃祚(市广电局副局长)
  张敏(市林业局纪委书记)
  王国辉(市法制办副主任)
  吴宜芳(市药监局副局长)
  谭绍木(市法院副院长)
  邓修作(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黄敬捷(南昌日报社总编辑)
  南昌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贸委,周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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