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快农村宅基地置换改革。结合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制订完善优惠政策,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由政府主导,村集体及社会资金参与,对旧村、空心村等进行统一规划改造,建成具有岭南特色的村民居住小区。推行农村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鼓励村民进城镇居住,并通过对旧村、空心村采取复垦、改造、节约集约用地、增减挂钩等措施,解决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用地指标需要。
五、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大力推广稻田立体种养、“猪-沼-果”物能循环再生、丘陵山区立体种养、基塘结合等农牧林种养结合的生态健康种养殖模式和养殖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农业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模式。开展村庄综合整治,消除村庄垃圾污染,因地制宜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和“民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整治村庄污水乱排放,采用沼气池、生物氧化池和人工湿地等方式处理生活污水;整治农村畜禽污染,实行人畜分离。鼓励有条件地方,将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纳入城乡统筹解决。要组织发动群众在村庄周围、村道两旁、房前屋后统一规划种植绿化树木、果树、花草等,建设农村生态景观点,提升农村绿化美化水平。
六、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各地推进名村示范村建设,要在强化村党组织、村委会职能的基础上,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民事民办、民事民治为原则,在自然村建立新农村建设村民理事会或筹委会,让农民在名村示范村建设中有发言权、决策权、监督权,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结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整合支农资金,实行“以奖代补”,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和农民群众参与村庄基本公共服务,形成村民“共谋、共建、共管、共享”的良性机制,激发农村发展活力,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发展。
七、加大资金投入
各地要根据建设规划确定建设项目库,制订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年度任务分解表,将各项资金和资源整合落实到具体建设项目上,各级财政相关资金要重点用于支持建设项目库内具体项目的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把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所需资金纳入公共财政预算。要整合资源,统筹“一事一议”、新农村、绿道、生态文明村、卫生村、扶贫“双到”等项目资金,提高资源使用效益。要广泛开展村企合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通过授予荣誉称号、署名、担任理事会职务等办法,充分发挥外出乡贤和工商企业界人士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建美好家园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