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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亚洲沙滩运动会兴奋剂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亚洲沙滩运动会兴奋剂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鲁食药监办〔2012〕56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三届亚洲沙滩运动会将于2012年6月在烟台海阳市举行,为确保亚洲沙滩运动会成功举办,现就开展兴奋剂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以亚洲沙滩运动会赛事承办城市海阳市及周边地区为重点范围,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为重点品种,对违法生产经营兴奋剂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各市药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对药品生产企业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生产情况的检查;药品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对流通领域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经营情况的检查。
  二、组织辖区内所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查。按照《反兴奋剂条例》和2008年奥运会、2009年全运会期间兴奋剂治理的各项要求,主动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三、规范蛋白同化制剂生产行为。重点检查生产企业含兴奋剂药品的标签和说明书是否规范;检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原料来源、物料平衡、产销量相符和销售流向等情况,追踪核实2011年以来可疑的原料来源和销售去向。

  凡已取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批准证明文件,但违法生产、未按规定渠道销售的药品生产企业,一律予以撤销药品批准文件,直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并追踪查处违法购买和使用的企业。
  四、规范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行为。对批发企业,重点检查是否经过省局批准取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资格,以及购销渠道和购销存平衡情况。对零售企业,重点检查是否销售除胰岛素外的其他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药品,其标签或说明书上是否注明“运动员慎用”字样;是否凭处方销售胰岛素和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处方药;零售药店内是否张贴“零售药店严禁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等宣传字样。
  凡未经批准,擅自经营以及未按规定渠道购销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定点药品批发企业,一律予以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凡经营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药品零售企业,一律予以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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