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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
  省局2011年上半年,拟定规划,并对实施工作进行部署动员。成立“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验收全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办公室设在法规处,负责日常工作。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联络机制,各市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要明确一名“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负责同志和一名具体联系人员。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方案,成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计划,将“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任务落到实处。
  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和表彰。省局组织人员对各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召开座谈会进行经验交流,对存在的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改进,并评选表彰全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中期先进。
  (三)检查验收阶段
  2015年,省局将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和标准,通过实地考察、听取汇报、审阅档案、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交叉互查等形式,认真做好“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的检查验收和表彰工作。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于提高机关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促进全省食品医药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督促落实;分管领导要靠上去抓,及时听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全面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2.健全激励机制。省局将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对全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各地也要结合实际,加强对本地规划实施情况的年度考核和专项督查,适时对工作得力、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调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积极性,激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人员工作热情。
  3.落实工作经费。各地要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专项经费,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4.重视机构建设。各地要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加强本单位法制工作机构建设,尽可能地增加编制和职数,选配政治过硬、业务素质高的人员充实到法制工作岗位。要关心法制工作人员的培养锻炼和成长进步,重视提拔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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