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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农村地区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并推进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实施意见的通知

  3.农村居民出行换乘便捷。实现农村居民单次出行到乡镇,一次换乘到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客流走廊的行车速度和发车频次得到保证。
  4.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规模适宜、与城乡公共客运线网相适应的站场体系,实现“镇镇有站”、“村村有亭”。完成城乡客运站建设“二个百分之百”,即乡镇等级客运站建成率达100%,县城二级以上客运站建成率达100%。通过有步骤、有计划地逐步推进,每个镇都设置一个达标准等级站,农村路网通达村级节点都有站点覆盖,大力改善县乡居民的出行条件。
  5.客运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实现管理主体、政策法规、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运营监管城乡一体化;公共客运服务实现片区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节能、环保、安全、舒适车型得到广泛应用;中心城区公交车辆配置每万人不少于13标台,县、镇(乡)政府所在地公交车辆配置每万人不少于8标台。
  (三)遵循原则
  1.政府主导,强化管理。
  推进昆明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是政府执政为民、强化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各级人民政府是推进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的责任主体。同时,交运、住建、财政、公安、安监、国土、规划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遵循责权一致、政企分开的原则,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管理服务,为农村客运服务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2.以人为本,城乡统筹。
  以满足城乡居民出行需要为根本出发点,逐步消除二元结构,加强城乡联动及有序衔接,最大程度地方便农民出行、进城,减轻农民负担;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优质、高效、经济的客运服务,促进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
  3.科学规划,有序推进。
  在推进过程中,应分阶段、按步骤、有计划地实施。坚持资源共享,以城乡客运网络衔接顺畅、公路客运与其他客运方式有效对接为要求,科学合理制订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发展和相关配套规划,狠抓措施落实,稳妥有序推进。
  4.创新机制,市场运作。
  改革和创新城乡客运管理体制,加快构建昆明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的行业管理新机制,强化土地、资金、财税、技术等各方面的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根据各县(市)区、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需求特征,积极探索兼顾参与主体利益诉求的公共客运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的运作模式。
  三、工作重点
  (一)实施干线公路等级提升工程
  “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昆明西北绕城公路、东南绕城公路、嵩明(小铺)至昆明(黄土坡)高速、黄土坡至马金铺高速、武定至昆明高速、呈贡至澄江高速、功山至东川等多条高速公路;建设轿子山旅游公路、倘甸至东川、禄劝至乌东德、九乡至宜良、富民至安宁、安宁至八街等一、二级公路;对G213线、G320线、G326、G324、G108的市域路段进行改造。
  (二)实施农村公路覆盖达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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