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和政府法制办、进驻各级政务(为民)服务中心的部门。
(三)实现网上咨询、预约和预审服务的全覆盖。利用现有网络平台,依托昆明信息港设立昆明市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咨询、预约和预审服务窗口后,完成各级各部门网上咨询、预约和预审服务的全覆盖。
责任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各县(市)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和政府法制办、进驻各级政务(为民)服务中心的部门。
(四)建设覆盖全市的网上审批网络平台。2012年3月31日前,整合现有网络,建设起覆盖市、县(市)区和五个开发(度假)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务(为民)服务中心的网络平台。
责任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各县(市)区科工委和政务服务管理局、进驻各级政务(为民)服务中心的部门。
(五)完善市、县两级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依托市电子政务网,完善对全市各级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留痕、全程可控、全程监管的行政监察体系。
责任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市)区监察局、科工委、政务服务管理局和政府法制办,进驻市、县二级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
五、推进网上审批服务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地区、各部门要在充分认识推进网上审批服务工作重大意义的基础上,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时限,制定出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机构、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确保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任务的完成。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确定的责任,科学安排、精心组织、协同配合,确保本部门负责的任务如期完成。
(二)加大投入,落实经费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投入,切实保障各地区、各部门推行网上审批服务工作所需经费,确保工作推进。
(三)加强指导,强化监督
对于各地区、各部门在推进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及时组织研究,提出工作意见或工作建议,指导、帮助各地区、各部门解决实际困难。市审改办要加强工作的协调、指导,掌握工作动态和工作进度。对于不按照计划推进的,要及时催办、督办,并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各地区、各部门年度目标考评范围,促使工作保质、保量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