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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烤烟生产收购工作的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稳定种植规模。我市烟叶生产发展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各县(市)区、市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烤烟支柱地位不动摇的思想,做到思想不放松、精力不转移、工作不削弱,把稳定种植规模放在烤烟工作的重要位置。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优化结构、烟叶价格上调等政策宣传力度,以最有力的措施、最扎实的工作,抓好2012年烟叶种植收购计划的分解落实。要实行领导负责制,明确职责,逐级签订责任状,严格实行督办制和问责制,确保种植计划、品种和收购量落到实处。
  (二)坚持“一基四化”,持续提升现代烟草农业建设水平。坚持“一基四化”总体要求,在高标准抓好设施配套的基础上,以基地单元建设为载体,以烟农专业合作社建设为重点,以机械化作业为突破口,推动生产组织创新,推动“三化”融合,推动生产方式转变,高水平开展烟叶基地单元建设,全面实现烟叶生产设施、生产技术、生产方式和管理方式的现代化。2012年,全市在巩固、完善、提升已有6个基地单元的同时,重点建设寻甸县仁德、禄劝县皎西、盘龙区阿子营、嵩明县牛栏江4个基地单元。寻甸、禄劝、盘龙、嵩明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高标准、高水平开展烟叶基地单元建设,基地单元建设要当年规划、当年实施、当年通过验收。石林县作为烟草农机化示范县,要按照“因地制宜、总体规划,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思路,加快烟叶生产农机研发和推广应用,力求取得突破。各地要积极引导,全面推进专业合作社建设,各种合作社覆盖种烟面积比例要达到70%左右,“三化”综合示范县、基地单元要100%组建专业合作社。
  (三)严肃计划执行,严格合同管理。按照优化结构需要,实行生产量、收购量两个计划安排。各地要以合同为主线,根据优化烟叶结构需要和生产水平,科学测算生产量,合理安排种植面积;严格计划管理,严把面积落实、计划分解、物资安排等关键环节;严格按照下达的收购计划、生产量与烟农全面签订合同,充分发挥合同的导向作用,严格按合同组织生产收购,杜绝合同签订不实或无合同种植,杜绝超计划收购。要进一步规范完善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的签订内容,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单株封顶留叶标准,在田间消化鲜烟叶部位、数量、时间,补贴标准,兑现方式,考核指标,出口备货等级和数量等内容,引导烟农种好烟、交好烟。
  (四)落实优化烟叶结构工作,规范清除不适用烟叶。围绕“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的目标,以四项关键实用技术为核心,强化标准化生产,在有效留叶数内,每株烟下部2片底脚叶(原有生产习惯封顶时扫除的两片“奶脚叶”除外)、上部1片顶叶不采烤,每亩田间清除不适用鲜烟叶数量在120公斤左右。各地可根据不同区域、田烟和地烟等生产实际,科学测算,合理确定田间消化鲜烟叶的具体数量。各地要细化“一村一案”,采取有力措施,逐级签订责任状,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具体的考核奖惩办法,狠抓过程控制、责任落实、督促检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等五个工作重点,坚持乡(镇)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具体实施、烟叶站督促指导和检查验收,烟农、合作社负责清除。加强对田间清除不适用鲜烟叶的检查和验收,强化痕迹管理,做到监督到位、核实到位,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确保把市场不需要的下低等烟叶真正消化在生产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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