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范围
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列入事业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和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列入实施岗位设置的范围。
经批准参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或已明确转企尚未完成的单位,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事业单位在编制数或人员规模控制数之外自主聘用的人员和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使用非固定人员编制的人员,不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人员范围。
三、方法步骤
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分四个阶段:
1. 从现在起到2011年10月底,是准备工作阶段。各县(市、区)、各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要学习有关文件,成立工作机构,开展岗位设置业务培训;
2. 2011年11月初至2011年12月底,是方案研究制定阶段。各县(市、区)制定本地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主管部门制定本系统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事业单位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组织、人保部门核准;
3. 2012年1月初至2012年6月底,是组织实施阶段。事业单位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编制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确定岗位聘用方案,报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保部门备案后,组织岗位聘用,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信息管理系统;
4. 2012年7月初至2012年8月底,是检查验收阶段。各事业单位回顾总结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主管部门组织检查整改,组织、人保部门组织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1.要切实加强领导。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在建立和推行过程中,必然会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困难、新矛盾。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和组织、人事、纪检干部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代表等组成的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组织、人事部门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集中精力,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2.要严格政策纪律。岗位设置管理涉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各个方面,涉及到人事制度改革的各个环节,政策性强、环节多、程序复杂,必须严格执行政策,严格工作程序,严肃人事纪律。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学习培训,使有关人员全面掌握政策规定、熟悉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对实施中出现的各类具体问题,及时请示,不得随意答复,擅开政策口子。要加强沟通,逐级报告,统一要求,妥善处理。对不按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有关部门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情节严重的,要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