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省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2〕3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国土资源厅制订的《陕西省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
陕西省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省国土资源厅)
为切实做好2012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1〕59号)等法规规定和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省地质灾害现状和年度降水趋势预报,制定本方案。
一、全省地质灾害现状及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概况
全省划分出34个地质灾害易发区,占全省国土面积的92%,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2855处,直接威胁人口60万余人。地质灾害隐患点中威胁1000人以上的有68处,威胁500-1000人的有84处,威胁100-500人的有800处。
受汛期持续强降水和突发性暴雨等因素影响,2011年全省共发生地质灾害667起,同比下降43.8%;因灾造成的人员死亡或失踪同比下降74.1%;成功预报地质灾害52起,避免了3332人伤亡,避免经济损失8000多万元。我省在全国率先设立了“地质灾害警示碑”、建立了省级地质灾害应急片区专家汛期24小时应急机制,省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被列为典型在全国转发学习,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被国土资源部列入地质灾害防治新机制建设的重点调研内容。
二、2012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据省气象局2012年气候趋势预测,1月-10月总降水量与去年同期相比,陕北南部、关中中东部、陕南东部偏多,陕北北部、关中西部、陕南中西部偏少。春季全省大部降水偏少,夏季(主汛期)关中大部、陕南中东部降水偏多。初夏汛雨出现日期较常年同期略偏早,秋季关中、陕南有弱秋淋,出现日期较常年同期略偏晚。
根据全省地质环境特征、地质灾害分布规律及汶川地震影响范围,结合2011年地质灾害灾情、隐患点稳定状况和2012年全省降水量趋势,初步预计2012年全省地质灾害发生频度、密度和造成的损失将呈增大趋势,地质灾害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三、重点防范区段和防范期
(一)重点防范的区域。
秦巴山区:汉中市西南部的宁强县、略阳县、勉县、南郑县,东南部的镇巴县及北部的留坝、佛坪县;安康市南部的紫阳县、岚皋县、汉滨区、平利县、镇坪县及北部的宁陕县;商洛市南部的镇安县、山阳县、丹凤县、商南县及北部的洛南县;宝鸡市西南部的凤县、太白县;渭南市南部秦岭山区。该地区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几率较高。
关中盆地:宝鸡市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眉县渭河南北两岸的黄土塬边缘地带;咸阳市的渭河北岸及泾河南岸黄土塬边缘地带;西安市城郊区,周至县、户县、长安区、蓝田县、临潼区秦岭山前及黄土台塬区;渭南市白水县、蒲城县、澄城县、合阳县、韩城市采煤区。该地区发生黄土滑坡、崩塌、地裂缝等地质灾害的几率较高。
陕北高原:榆林市神木县、府谷县、榆阳区、横山县采煤区和东南部黄土梁峁沟壑区;延安市北部黄土梁峁沟壑区及南部的洛川县塬边和黄陵县采煤区;铜川市王益区、印台区、耀州区采煤区和宜君县西南部地区;宝鸡市陇县山区;咸阳市北部山区和彬长采煤区。该地区采空塌陷、黄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及人工高切边坡垮塌以及冬春冻融崩塌将呈多发态势。
(二)重点防范的县(区)。
榆林市榆阳区、神木县、横山县、子洲县;延安市宝塔区、子长县、延川县、洛川县;铜川市王益区、印台区、宜君县;宝鸡市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咸阳市淳化县、旬邑县、三原县;汉中市略阳县、宁强县、镇巴县、佛坪县;安康市紫阳县、镇坪县、岚皋县、白河县、宁陕县、旬阳县;商洛市镇安县、柞水县、山阳县。上述县(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人口集中,在降水、人类活动等因素影响下,有可能发生滑坡、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