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险执法检查的通知
(徐人社发〔2011〕294号)
市各企业主管局(资产经营公司),各参保单位:
为贯彻、宣传和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范用人单位依法参保缴费行为,创造公平发展竞争环境,促进劳动关系稳定和谐,经研究,决定开展市区社会保险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法检查的对象。
(一)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及职工。
(二)已依法成立、尚未在徐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登记参保的各类用人单位。
二、执法检查的内容。
(一)参保单位和个人申报的社会保险参保人数是否符合规定。
(二)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否符合规定。
(三)参保单位和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参保单位是否按照规定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代扣的社会保险费是否按时足额缴纳,有无挤占挪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