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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窗口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4、责任追究制。各窗口单位、处室要加大对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考核,真正做到奖优罚劣,对完不成工作任务或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相关规定,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硬件设施

  1、公开设施:完善公开栏,将窗口单位、处室服务内容、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工作纪律等公开。

  2、服务设施:在业务大厅设置查询设施,设置便民台,将书写用具、胶水、老花镜、饮水设备等放置齐全,方便服务对象使用。

  3、监督设施:建立桌牌,将工作人员姓名、编号、部门、职务、照片等公开。在业务大厅设置意见薄、投诉箱,公布投诉电话,方便群众投诉。

  三、提供优质服务

  1、实行“三亮”,全面推行服务公开。工作人员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佩带胸卡上岗。各窗口单位、处室要积极开展“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活动,以“创建共产党员先锋岗,争当共产党员服务明星”为活动载体,使服务窗口创先争优活动争在平时,比在经常,创在实处,效果明显。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统一着装,出示证件。

  2、开展“三创”,持续激发服务动力。各窗口单位、处室要深入开展“创群众满意岗位,创服务先进单位、创优质服务品牌”活动,要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健全服务网络,整合服务资源,拓展服务领域,充实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式,努力打造一批群众满意岗位,树立一批优质服务品牌。全体人员工作要做到:精通业务,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原则,依法办事,便捷高效。

  3、组织“三比”,广泛开展服务竞赛。通过“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不断提高业务技能,争当行业“排头兵”,促进服务态度明显改善,工作作风显著转变。

  4、坚持“三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树立“待人要真情、服务要高效、工作要务实”服务宗旨,对服务对象主动热情,态度和蔼,认真听取陈述,准确耐心解答问题。讲究职业道德,使用文明用语,杜绝服务忌语,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尊重服务对象,杜绝顶撞、争吵等不文明现象。树立责任意识,杜绝故意刁难、推诿、扯皮现象。

  四、优化服务环境

  1、服务大厅、办公场所干净、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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