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表彰二〇一一年度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的通知
(徐人社发〔2012〕76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各县(市)、区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紧紧围绕促进就业和创业这条主线,努力奋进,勇于开拓,较好地完成了市下达的职业技能鉴定目标任务。部分鉴定机构还积极探索,加强研究,不断深化鉴定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为鼓励先进,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作用,开创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新局面,经全面考核和综合评定,决定对成绩突出的邳州市、沛县、丰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予以表彰奖励,颁发“先进单位奖”;决定对完成单项目标任务的新沂市、铜山区、睢宁县和贾汪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予以表彰奖励,颁发“目标任务完成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