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


  (二十一)各城市要认真执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1号),加强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省建设厅)

  (二十二)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标准规范体系,制定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工程验收、污染防治和评价等标准。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标识,使群众易于识别、便于投放。(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工信委)

  (二十三)改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统计指标体系,做好与废旧商品回收利用指标体系的衔接。(省统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建设厅)

  (二十四)加强市场准入管理,严格设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企业资金、技术、人员、业绩等准入条件,建立和完善市场退出机制,进一步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权招标投标管理。(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

  (二十五)加强对全省已建成运行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状况和处理效果的监管,开展年度考核评价,公开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对未通过考核评价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要责成运营单位限期整改。要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运营单位失信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坚决将不能合格运营以及不能履行特许经营合同的企业清出市场。(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

  (二十六)切实加强各地建设和环境保护部门生活垃圾处理监管队伍建设。研究探索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督察巡视制度,加强对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以及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监管。(省建设厅、省环保厅)

  (二十七)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节能减排量化指标,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完善全省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监控系统。(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

  (二十八)督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排放物监测,常规污染物排放情况每季度至少监测一次,二噁英排放情况待环境保护部二噁英监测中心建成运行后,每年至少监测一次,必要时加密监测,主要监测数据和结果向社会公示。(省环保厅、省建设厅)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二十九)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投入以地方为主,省上以适当方式给予支持。各地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快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处理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商务厅)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