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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2〕9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2〕5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甘政发〔2011〕112号)精神,为了进一步明确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重点工作部门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努力推动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近期发展目标

  (一)到2015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兰州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50%的设区城市初步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30%,兰州市达到50%。建立完善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体制机制。(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商务厅、省农牧厅、省卫生厅,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二、切实控制城市生活垃圾产生

  (二)通过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等措施,在产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等全生命周期促进生活垃圾减量。限制包装材料过度使用,减少包装性废物产生,探索建立包装物强制回收制度,促进包装物回收再利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商务厅)

  (三)逐步做到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牧厅)

  (四)有计划地改进燃料结构,推广使用气体燃料、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减少灰渣产生。(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

  (五)限制一次性用品的生产,在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省商务厅,只明确一个部门的,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下同)

  (六)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的生活垃圾特性、处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科学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办法,明确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动员社区及家庭积极参与,逐步推行垃圾分类。(省建设厅、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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