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情况的通报

  (十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考核评估得分从高到低,各市州依次为:平凉、临夏、庆阳、定西、甘南、兰州、张掖、白银、天水、金昌、嘉峪关、酒泉、陇南、武威。
  对完成目标管理责任成绩突出的平凉、临夏、庆阳3个市州予以表彰,分别奖励10万元;对完成单项目标责任的定西、甘南、兰州、张掖、白银、天水、金昌、嘉峪关、酒泉、陇南、武威等11个市州各奖励3万元。
  (十二)招商引资。考核评估得分从高到低,各市州依次为:兰州、酒泉、庆阳、平凉、白银、天水、武威、张掖、定西、陇南、金昌、嘉峪关、甘南、临夏。
  对完成目标管理责任成绩突出的兰州、酒泉、庆阳3个市予以表彰,分别奖励10万元;对完成单项目标责任的平凉、白银、天水、武威、张掖、定西、陇南、金昌、嘉峪关、甘南、临夏等11个市州各奖励3万元。
  (十三)旅游。考核评估得分从高到低,各市州依次为:兰州、酒泉、张掖、天水、平凉、陇南、庆阳、甘南、嘉峪关、定西、金昌、武威、白银、临夏。
  对完成目标管理责任成绩突出的兰州、酒泉、张掖3个市予以表彰,分别奖励10万元;对完成单项目标责任的天水、平凉、陇南、庆阳、甘南、嘉峪关、定西、金昌、武威、白银、临夏等11个市州各奖励3万元。
  二、社会发展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一)价格调控。考核评估得分从高到低,各市州依次为:庆阳、临夏、白银、嘉峪关、武威、兰州、酒泉、天水、定西、平凉、甘南、陇南、金昌、张掖。
  对完成目标管理责任成绩突出的庆阳、临夏、白银3个市州予以表彰,分别奖励10万元;对完成单项目标责任的嘉峪关、武威、兰州、酒泉、天水、定西、平凉、甘南等8个市州各奖励3万元;对未完成单项目标责任的陇南、金昌、张掖3个市不予奖励。
  (二)教育发展。考核评估得分从高到低,各市州依次为:张掖、兰州、酒泉、嘉峪关、金昌、白银、武威、天水、平凉、庆阳、定西、陇南、临夏、甘南。
  对完成目标管理责任成绩突出的张掖、兰州、酒泉3个市予以表彰,分别奖励10万元;对完成单项目标责任的嘉峪关、金昌、白银、武威、天水、平凉、庆阳、定西、陇南、临夏、甘南等11个市州各奖励3万元。
  (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考核评估得分从高到低,各市州依次为:白银、张掖、武威、兰州、庆阳、酒泉、金昌、平凉、陇南、天水、定西、甘南、临夏、嘉峪关。
  对完成目标管理责任成绩突出的白银、张掖、武威3个市予以表彰,分别奖励10万元;对完成单项目标责任的兰州、庆阳、酒泉、金昌、平凉、陇南、天水、定西、甘南、临夏、嘉峪关等11个市州各奖励3万元。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