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关于成立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的通知
(深民函〔2012〕345号)
各社会组织,各业务主管(指导)单位:
为加强对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评估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委员由市民政局聘任,聘期为5年。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名单
2.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名单
深圳市民政局
二O一二年三月一日
附件1
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名单
主 任:
马 宏 深圳市民政局党组成员、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
副主任:
刘曙光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郭万达 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常务副院长、研究员
李忠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副巡视员
委 员:
黄 菁 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
孙 楠 深圳市政协委员、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普和学会部部长
林 慧 广东省人大代表、深圳市商业联合会执行副会长
李文海 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登记处处长
易玉琨 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管理服务处处长
高中明 广东万乘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律师
申伟中 深圳国泰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注册会计师
徐道稳 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
傅小随 深圳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主任、教授
黄文锋 深圳市恩派非营利组织发展中心总干事
杨家瑶 深圳市鼎诚技术经济评价中心副主任
附件2
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名单
主 任:
孙景明 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
副主任:
张宪忠 上海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