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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贵阳市2012年度建设便民市场(社区生鲜直销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价调办、市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的安排和监管工作。

  市物价局负责制定销售农产品目录,对列入目录农产品的价格监测,并适时公布批发平均价和前日市场销售平均价,引导市场价格预期。负责对便民市场(社区生鲜直销点)经营价格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市规划局负责指导便民市场(社区生鲜直销点)的规划布局。同时,对新建居住区或旧城改造中的生鲜直销点进行配套规划。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新建居住区或旧城改造中的生鲜直销点供地。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落实对新建居住区或旧城改造中配套建设的生鲜直销点产权无偿移交辖区政府,并对租赁门面实施结构改造的经营者进行指导。

  市城管局负责规范门头标识,确定社区临时板房、直通车经营地点,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市农委负责组织我市鲜活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户、种养殖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等经济合作组织,积极加强与生鲜流通企业的对接和农产品供应,指导做好蔬菜农残检测,肉禽检疫等相关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核发工商营业执照,依法规范交易秩序,依法打击农产品违法经营行为。

  市卫生局负责经营者的健康教育,督办健康证和健康教育培训合格证。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鲜活农产品免费通行政策,核定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规格、型号。

  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核发农产品运输车辆城区通行证,并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市场建设的选址工作。

  市督办督查局负责按目标责任进行督查考核。

  (二)部门联动,规范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形成合力,强化对便民市场(社区生鲜直销点)的建设管理。建立准入、退出机制;加强对经营农产品和经营行为的监管;便民市场(社区生鲜直销点)应按商务部门规定使用统一标识,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规划、统一门头、统一标准、统一配送、统一结算”。

  (三)目标考核,严格问责。便民市场(社区生鲜直销点)建设工作作为市政府2012年十件实事之一,纳入对各区(市、县)、相关市直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市政府将加大督促检查,明确奖惩措施,对未按责任分解要求完成任务和履行职责的严格进行问责。

  (四)探索创新,服务民生。各区(市、县)、各有关部门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实际,在支持便民市场(社区生鲜直销点)的建设、政策扶持、服务、运营管理等方面进行大胆实践和探索,将这项工作与商务楼宇社会化管理创新、电子商务进社区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创造性地推进便民市场(社区生鲜直销点)建设,更好地服务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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