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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智慧北京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和关键指标责任表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等相关单位,各区县政府
  40.建设统一单点登录用户认证平台。
  建设贯穿前台首都之窗公众服务与后台委办局业务处理之间的统一用户认证平台,支撑公众使用一个网上身份、后台共享一套用户数据、政府提供一站式网上服务。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等相关单位,各区县政府
  41.完善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库体系。
  逐步构建由基础信息库、领域共享信息库、重大应用主题共享信息库、部门业务信息库等构成的“智慧北京”政务信息资源体系;加强人口、法人、空间、宏观经济、管理对象与感知设施、城市运行状态等基础信息资源库的建设和应用,推动基础信息资源服务向政务云服务模式发展;构建城市运行可视化融合信息库,支撑城市运行和领导决策指挥需求;围绕重点需求,大力推进领域共享信息库和重大应用主题共享信息库的建设、共享与应用服务。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等相关单位,各区县政府
  (十四)统筹建设社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
  42.统筹发展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通过支持优势平台、引导大型企业建设平台等方式,发展一批提供交易、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结算、物流配送和信用评价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商务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
  43.统筹建设中小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
  支持建设一批中小企业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通过云服务的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网站宣传、财务管理、客户服务、供应链管理和电子商务等方面的支撑服务。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
  七、应用与产业对接行动计划
  (十五)通过应用带动产业高端发展。
  44.推动需求与产业对接。
  建立“智慧北京”需求与解决方案对接机制,促进需求与解决方案的有效对接;开展“智慧北京”的应用试点,推动建设一批“智慧北京”体验中心、示范社区(村)、示范企业和示范园区;推广“智慧北京”品牌,使北京成为全国各类智慧应用的试验、展示和宣传中心。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等相关单位,各区县政府
  (十六)促进产业创新,支撑重点应用。
  45.促进产业高端发展。
  加强关键技术、基础软件的自主研发,促进城市管理、现代服务、文化创意等领域高端解决方案的创新;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实施“祥云工程”行动计划,加快推动“感知北京”示范工程建设,积极培育新一代空间信息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数字文化创意产业,争取国家数字出版基地落户北京,全面建设“三网融合”试点城市。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广电局、中关村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各区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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