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三: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的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原理(编号:1431)
为提高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效率,研究光-电转换新体系、光-热转换材料和系统新技术、热-电转换新原理;研究风光互补、热电互补等可再生能源复合利用的新方法与技术。
(七)节能环保
专题一:难降解有机污染物新型微生物降解机理(编号:1432)
研究具有胞外呼吸特性等特殊代谢机制的微生物对难降解有机污染物的降解过程,解析其分子生物学特性和独特的降解机制;识别其降解功能实现的关键控制因素。
专题二:废旧家电低值有害成份的安全处理与资源化技术(编号:1433)
研究电子废弃物绿色拆解工艺及分离的关键技术,废旧家电的关键部件再生利用关键技术,废旧家电低值、有毒有害难再生利用部件的安全处理技术。
专题三:广州市大气细颗粒物(PM2.5)的污染现状及形成机理分析(编号:1434)
研究广州市灰霾气溶胶、尤其是细颗粒物(PM2.5)的来源、形成机制和关键影响因素,建立本地化灰霾气溶胶源解析与识别模型,建立基于遥感的灰霾气溶胶实时监测与预报模型。
三、联系方式
联系处室:发展规划处
联系人:贺璐璐
联系电话:83124726
纸质材料受理点: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企业发展部(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37号一楼)
联系人:郑国雄、谢梁
联系电话:83571897、83491780
附件7
2013年产学研结合专项申报指南
产学研结合专项选择具有突破性引领带动作用的重点领域,理顺产学研合作机制,建立产学研结合创新平台,推动协同创新,集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要素,建立并有效推动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合作。
一、项目类别
(一)研发及产业化类项目(编号:1501)
支持我市企业联合国内外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围绕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先进制造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技术等新兴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重大产品开发,突破制约行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实现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
(二)平台类项目(编号:1502)
支持我市长期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取得较好的产学研合作成效并已经具备进一步深化产学研合作条件的产学研合作平台建设或在平台上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重点支持在集聚国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优质创新资源、联合开展技术创新、开展科技服务、实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对我市产学研结合工作等方面起到重要贡献作用和具有示范意义的产学研合作平台,包括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产学研合作创新平台、技术创新专业镇、产学研创新联盟等。
二、申报要求
除须符合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总体要求外,项目申报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 研发及产业化类项目应以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为牵头单位联合国内外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共同申报,牵头单位2011年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3000万元,鼓励产学研创新联盟成员单位联合申报。平台类项目的支持对象是平台建设的依托单位,申报单位可以是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技术创新专业镇等。
(二) 联合申报单位之间应具有优势互补、强强联合的特点,各方任务分工明确、知识产权归属清晰,各方之间须签订责权利明确、合作期限在3年以上的产学研合作协议。
(三) 研发及产业化类项目优先支持产学研紧密合作、预期能取得重大技术突破、具有良好产业化前景并能引领产业发展的重大项目。平台类项目优先支持经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科技厅认定的省部产学研示范基地、产学研合作创新平台、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技术创新专业镇以及国家、省、市科技主管部门推动建设的产学研创新联盟。
(四) 申报项目应具备良好的前期工作基础和产业化生产条件,项目完成时的考核指标明确、量化,项目进度科学,经费预算合理。研发类项目完成时获得的关键技术或产品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部件或软件应实现国产化,申请并公开发明专利2项以上。研发及产业化类项目和平台类项目实施时间原则上分别不超过3年和2年。
(五) 研发及产业化类项目原则上每项申请经费不超过200万元,平台类项目每项申请经费不超过80万元。自筹配套资金不低于本项目获得资助经费的3倍,项目申报时须提供自筹配套资金承诺证明。联合申报单位之间应明确自筹资金筹措比例和财政资金分配比例。
(六)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60岁以下(两院院士除外),具有完成该项目所需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科学研究或产业化经历以及组织协调能力。
(七) 项目申报单位最多只能牵头申报研发及产业化类或平台类项目1项。有市产学研结合专项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承担单位不能领衔或牵头申请2013年市产学研结合专项项目。
三、申报材料
除需提供指南总体要求的申报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 产学研合作协议;
2. 研发及产业化类项目提供科技查新报告;
3. 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高新技术产品证书、软件企业认定证书、与本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证明、各种获奖证明等;
4. 其他附件材料,包括自筹配套资金承诺函及其他与产学研合作基础和条件相关的文件等。
(二)申报材料的要求
1.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写可分别参考研发及产业化类和平台类项目的编制提纲;
2. 申报材料经审核、签名、盖章后,正式稿一式6份(至少1份原件)提交至项目组织单位;
四、联系方式
纸质材料受理点: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企业发展部(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37号一楼)
联系人:郑国雄、谢梁
联系电话:83571897、83491780
联系处室: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产学研结合处)
联系人:赵晓曦
联系电话:83124644
附件8
2012、2013年广州市专业镇建设专项申报指南
广州市专业镇建设专项以培育省级专业镇为目标,重点围绕广州市镇(街)特色产业的转型升级,支持各镇(街)开展产业共性技术研究,建设面向产业的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专业镇的创新服务体系,推动镇(街)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申报条件
(一)广州市专业镇建设专项的培育对象为广州市内产业基础已具有明显的特色和规模的镇(街),其中,以工业和第三产业为主导产业的镇(街),全镇(街)工农业总产值达15亿元以上,特色产业产值占镇(街)总产值15%以上;或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镇(街)总产值8%以上;北部山区和以农业为主导产业的镇(街)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镇(街)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镇(街)有长远的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规划和技术创新工作实施方案,并设有专门机构管理科技与信息化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
(三)项目申报单位需获得所在镇(街)政府同意,并经区(县级市)科信主管部门推荐。
(四)项目实施期限不超过3年。
二、申报内容
专题一:专业镇技术创新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编号:1601)
重点支持各镇(街)开展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以及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鼓励各镇(街)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以及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搭建具有产业特色的服务平台,提升平台的研发设计、检测检验、信息共享、品牌提升、电子商务等方面的服务水平,强化各创新服务平台对专业镇的服务延伸,形成资源共享、协同服务的专业镇创新公共服务体系,有效支撑专业镇的转型升级。
项目申报单位可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并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与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共同申报;亦可为在镇(街)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共服务机构,经镇(街)政府同意申报。申报单位对市下达项目经费的配套比例不能低于2:1。
专题二:专业镇产业共性技术研究(编号:1602)
重点支持各镇(街)的主导或优势产业龙头企业开展产业共性技术研究,鼓励相关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以及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开展相关研究,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开展技术转移与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动镇(街)特色产业加快实现转型升级。
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各镇(街)的主导或优势产业的龙头企业,鼓励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鼓励专业镇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和产业关联企业等共同参与;申报单位对市下达项目经费的配套比例分别不能低于3:1。
专题三:专业镇科技人才引进与团队建设(编号:1603)
重点支持各镇(街)引进科技人才或科技团队,包括科技管理人才与团队、科技研发人才与团队、设计人才与团队等,并通过人才的引进带动本地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专项经费对各镇(街)引进科技人才或科技团队的费用给予一定的资助。
项目承担单位可为镇(街)政府或在镇(街)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共服务机构;本项目实施期限不超过2年。
专题四:省专业镇专项项目配套(编号:1604)
重点支持各镇(街)积极申报省级专业镇以及省专业镇专项计划项目,对成功获批成为省级专业镇的镇(街)或获得省专业镇专项计划立项的镇(街),给予一定的项目配套经费,配套经费用于制定各专业镇的产业生态发展规划。
项目承担单位须为2011-2012年度获批成为省级专业镇的镇(街)政府或获得省专业镇专项计划立项的镇(街)政府。
三、申报材料
除需提供指南总体要求的申报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二)自筹资金承诺函(申报省专业镇专项项目配套除外);
(三)申报专业镇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专项的,须提供具有查新资质单位出具的《科技查新报告》;
(四)申报专业镇科技人才引进与团队建设专项的,须提供镇(街)政府或镇(街)公共服务机构与科技人才团队签订的人才引进合同,以及对后续人才团队培养建设的实施方案;
(五)申报省专业镇专项项目配套专项的,须提供获得省级专业镇认定或获得省专业镇专项计划立项的相关证明文件。
四、其他事项
(一)2012年度广州市专业镇建设专项资金将优先支持专业镇的技术创新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二)市科信局将组织专家对专业镇建设专项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但未能在2012年获得资助的拟立项项目,纳入2013年专项资金项目库。
五、联系方式
纸质材料受理点: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成果推广部(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37号711房)
联系人:赖永远
联系电话:83491586
联系处室: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联系人:李天舒
联系电话:83124776
附件9
2013年广州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入库项目申报指南
本专项征集的项目进入市科信局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备选项目库,2013年将根据市财政经费安排情况,从备选项目库中择优遴选项目立项。
一、项目内容与要求
专题一、重大软件产品开发(编号1701)
项目内容: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基础软件、共性软件开发工具、工业设计软件、嵌入式软件开发平台、移动终端操作系统、信息安全、3D数字内容开发软件等研发与产业化,
项目要求:1.项目实施单位有较好的研发实力;2.项目具有良好的前期基础;3.项目能获得核心自主知识产权;4.项目有较好的市场前景或可取代进口产品。
专题二、高端信息技术服务与模式(编号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