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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

  (四)动物性产品
  1、动物性产品中兽药残留。猪肉、猪肝抽样按NY/T763-2004《猪肉、猪肝、猪尿抽样方法》规定执行;其他畜禽产品抽样按NY/T5344.6-2006《无公害农产品畜禽产品抽样》规定执行。抽样要科学,样品要有代表性。
  2、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猪尿抽样按NY/T763-2004《猪肉、猪肝、猪尿抽样方法》规定执行;猪毛发抽样按DB31/T 496-2010《动物毛发中克仑特罗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规定执行。抽样要科学,样品要有代表性。
  3、动物源细菌耐药性。按《2012年度动物源细菌耐药性检测采样、检测技术要点》规定执行。抽样要科学,样品要有代表性。
  4、生鲜乳。按NY/T 5344.6-2006《无公害食品 产品抽样规范》中奶类抽样规定执行。抽样要科学,样品要有代表性。
  (五)水产品
  按SC/T3016-2004《水产品抽样方法》规定执行。抽样要科学,样品要有代表性。
  (六)“三品”产品
  无公害农产品按《无公害农产品抽样规范》规定执行;绿色食品、有机产品按NY/T896-2004《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准则》规定执行。抽样要科学,样品要有代表性。
  五、检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一)产地环境
  检测项目主要为pH值、镉、汞、砷、铅、铬、铜、锌、六六六、DDT等,检测分别按GB/T18407.1-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条件》、GB/T18407.2-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果产地环境条件》、GB/T18407.3-2001 《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畜禽肉产地环境条件》、GB/T18407.4-2001 《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条件》规定执行。
  (二)农业投入品
  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检测项目和检测依据见附件1。
  (三)种植业产品
  1、蔬菜。快速检测和一滴灵检测项目为有机磷类农药,检测按GB/T5009.199-2003规定执行;定量检测项目为甲胺磷、磷胺、久效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甲拌磷、氧乐果、水胺硫磷等29种农药残留,检测按NY/T761-2008规定执行;专项定量检测项目为甲胺磷、氧乐果、乐果、甲拌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敌敌畏、毒死蜱、乙酰甲胺磷等50种农药残留,检测按NY/T761-2008规定执行。
  2、水果、西甜瓜。水果项目为甲胺磷、氧乐果、磷胺、久效磷、甲拌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等22种农药残留;西甜瓜项目为甲胺磷、氧乐果、磷胺、久效磷、甲拌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等20种农药残留;检测按NY/T 761-2008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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