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病死畜禽统一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
(沪农委[2012]99号)
各区县农委:
近期,媒体报道部分省市个别企业将提炼的动物油脂再加工成食用油进行销售的事件,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已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为进一步规范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消灭传染源,防止疫病发生和扩散,保障畜牧业生产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就切实做好本市病死畜禽统一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病死畜禽统一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本市畜牧业养殖规模化程度高,畜禽养殖相对比较集中,病死的畜禽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置,这些病死畜禽尸体极易造成重大动物疫病的传播和扩散,对畜牧业生产和公共卫生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因此,做好病死畜禽尸体的处置,对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牧业生产稳定和公共卫生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病死畜禽统一收集和无害化处理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履行监管职能,进一步规范处置行为,确保病死畜禽统一收集和无害化处理措施落到实处。
二、切实落实病死畜禽统一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各项措施
一要加强宣传,强化养殖场(户)防疫和卫生安全意识。对病死畜禽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各区县要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媒体及发放明白纸等形式,普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常识,强化养殖场(户)的防疫和公共卫生安全等意识。
二要强化收集,提高无害化处理水平。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作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统一收集工作的监管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组织开展上门收集服务,全力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统一收集工作;要加强对收集队伍的培训,切实提高收集人员的主动性、责任性;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收集工作,认真做到及时收集、及时运输、及时处置;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要严肃进行查处。
三要做好统计,及时上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情况。各区县要根据《关于切实做好本市生猪无害化处理和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记录每次收集情况,重点做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统计和汇总工作,并及时将无害化统计汇总情况报市农委畜牧兽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