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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来料加工业发展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实施办法的通知


  为确保加工费的准确支付,要进一步规范申报程序,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进第三方支付,即来料加工经纪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低收入农户支付加工费。有条件的地区应率先实行第三方支付,将银行转账凭证作为申报审核抽查的依据。

  (二)基地建设扶持。以低收入农户集中村为重点,在发展来料加工、培育来料加工特色块状经济、推进来料加工基地建设等方面给予融资、用地、用电、税收等政策支持。各地要千方百计帮助和解决来料加工所需场地,特别是在中心村和工业园区建设中应结合来料加工发展情况,优先安排一定的来料加工用地和用房指标。淳安县、建德市要将来料加工基地建设与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适当加大投入,在联乡结村活动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扶持培育来料加工经纪人和来料加工重点基地建设。

  (三)技能提升扶持。加大对来料加工经纪人及低收入农户的技能培养和扶持力度,各地农业部门要从农民素质培训经费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来料加工从业人员及经纪人技能培训,确保每年组织1次新增来料加工从业人员培训。引导、鼓励和培养返乡青年、妇代会主任、村干部等群体成为来料加工经纪人,并将其纳入农村实用人才“125”培训工程加以重点培养,每年举办1次以上来料加工经纪人培训班。市、区(县、市)有关部门要逐年、分级开展来料加工经纪人资格评定工作,并将来料加工等级评定结果与银行授信额度、农村实用人才评定及优秀经纪人表彰奖励等挂钩。

  (四)融资信贷扶持。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来料加工经纪人的信贷支持力度,采取各种贷款方式,解决来料加工经纪人的贷款问题。要给予最优惠的贷款利率,根据企业的加工合同、加工周期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对来料加工规模大、信誉好、负债率低、贷款风险小的企业,可发放一定数额的1-3年期中长期贷款,提高信贷资金的利用率。各商业银行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对优质来料加工企业试办非全额担保贷款。各金融机构要为来料加工经纪人通过银行向低收入农户支付加工费提供免费服务。

  (五)构建服务网络。切实加大服务力度,适时成立杭州市来料加工经纪人协会,促进来料加工经纪人之间相互支持,实现资源共享、利益互惠、规范有序。依托杭州龙网、农民信箱、妇女网站等平台建立健全来料加工业务信息服务网络,努力为来料加工经纪人及时了解信息、拓展业务提供便利。工商、税务、经贸等部门要对来料加工经纪人的发展依法予以支持;交通、公安等部门要为来料加工经纪人开辟绿色通道,在办理交通运输证时给予一定的方便和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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