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信息监测点确定
每个蔬菜信息监测县,要选择蔬菜种植面积前10位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大户作为信息采集点,每个信息采集点确定1名信息员采集本企业、本合作社或本户蔬菜生产信息。
信息点采集需符合以下原则:一是采集点要有规模,一次性种植面积50亩以上,在全县排名前列;二是采集点要有代表性,所种植的品种是当地大面积生产的大宗品种;三是采集点须是经济实体,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种植大户。有机、绿色产品企业不在入选范围。此外,一次性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种植大户达不到10个的,可选择相对集中连片有代表性的基地作为采集点。信息员及信息采集点原则上由基点县按要求选择,报厅种植业管理处备案。
(三)信息监测内容及报送
(1)监测范围。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对全省61个蔬菜生产信息监测基点县的610个采集点的蔬菜生产信息情况进行定时、定点调度。
(2)监测品种。对农业部确定的20种主要蔬菜进行监测,包括大白菜、普通白菜、结球甘蓝、花椰菜、萝卜、胡萝卜、黄瓜、西葫芦、冬瓜、番茄、辣椒、茄子、菜豆、豇豆、菠菜、芹菜、莴笋、大葱、韭菜、大蒜。
(3)数据采集及报送。信息采集,包括610个采集点的旬度、月度、年度蔬菜生产情况。每个信息采集点确定1名信息员采集本企业、本合作社或本户蔬菜价格信息、当月蔬菜生产信息及下月蔬菜生产预计情况及全年蔬菜生产情况,经县级信息员汇总、审核,通过系统上报厅种植业管理处。价格报表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统一产品和规格。每个信息采集点,要按照《
蔬菜生产信息监测月历》制定的标准,统一蔬菜种类和产品类型,长期保持不变。栽培品种必须是本县当季的主栽品种,具有代表性,且蔬菜种类为大宗蔬菜品种,优菜、特菜、有机、绿色等蔬菜价格不在统计范围。二是采集价格为地头批发价。采集价格要满足采集点菜农生产、首次批量交易、初级产品3个条件。三是统一信息采集上报时间。价格数据统一采集时间为每月29日(或30日)、9日、19日;上报时间为每月30日(31日)、10日、20日。月度报表采集当月最后一周在田蔬菜生长情况和本月蔬菜产量,统一上报时间为每月31日(30日)。年度调查表统计各采集点全年各茬蔬菜播种面积、产量之和,统一上报时间为翌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