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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关于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通知(2012)

  (六)农药市场监管专项整治。继续推进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全力推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加大农药市场抽检、农药产品抽检和农药案件查处力度,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对植物生长调节剂的生产、经营、使用进行调查摸底,严格备案把关。继续开展“农药企业挂牌管理”和“四培育”活动,强化农药广告和农药产品展销会的管理。
  此项工作由省农药检定所牵头负责。
  (七)农作物种子质量专项整治。继续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扎实开展春、秋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加大种子市场监督检查和种子质量抽查力度。强化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品种和生产基地监管,创新基地管理模式,逐步推行规范合同。健全检打联动、协作沟通和案件移交等三项工作机制。
  此项工作由省种子管理总站牵头负责。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监管责任。要切实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整治措施落到实处。请各市于2012年4月20日前,将整治方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人员组成情况以及联系人的姓名、职务、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内容报送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在巩固已有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针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薄弱环节、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开展整治。要找准存在问题的症结,从源头上采取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在抓好整治的同时,要认真排查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隐患,研究整治措施,确保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加强综合执法。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种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和群众投诉举报,要追根溯源、排查线索、一查到底。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移送案件,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逐步健全长效机制。要将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注重总结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加强提升转化,逐步形成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五)及时报送信息。一是继续实施整治要情周报制度。各市要及时梳理每周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包括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案件查处情况、社情民意和舆论反映等。从4月份开始,每周三中午12点前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每周要情》(格式自定)的形式报送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遇公休日可顺延。涉及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随时报送。二是继续实施整治总结月报制度。各市每月都要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情况进行总结,从5月份开始,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工作总结,同时报送整治情况统计表(详见附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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