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2年省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鲁农科技字〔2012〕3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
山东省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2年省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和数量
2012年省农牧渔业丰收奖(以下简称“省丰收奖”)设立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和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2个奖项。申报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的范围为:2009年至2011年完成并经省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鉴定或委托鉴定的项目。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奖励在农业技术推广合作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合作团队,实行限额申报,每个市及省直有关部门、单位限报1项。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的材料共计8项:申报书(见附件1-1);主要完成人情况表(见附件1-2,须原件);项目工作总结、技术总结;成果验收或评价(鉴定)证书(须原件);成果应用证明(见附件1-3,须原件);经济效益报告(含计算过程);项目合同书或计划书(或实施方案);其它有关试验总结材料。全套材料一式2份并装订成册。同时,上报《2012年省丰收奖成果奖申报情况简表》(见附件1-5)25份。
(二)申报省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的材料共4项:申报书(见附件2-1);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见附件2-2);主要完成人情况表(见附件2-3);工作总结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全套材料一式2份并装订成册。
有关申报表格式等资料请从山东省农业信息网(www.sdny.gov.cn)上下载,经济效益的计算按农业部颁布的《农牧渔业丰收奖经济效益计算办法》(二〇一〇年九月)口径执行。
三、报送时间
请各市农业局(农委)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对本市或本部门(行业)的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于2月29日前报送到省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省农业厅办公楼516室),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汇总刻入光盘一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农业局(农委)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做好丰收奖申报推荐工作,严格按程序办事,认真审核材料,实事求是填写审核(推荐)意见(注:奖励等次不作为推荐内容)。各推荐部门、单位要以正式文件将参评项目报送至省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