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全省冬春农业科技大培训行动的通知
(鲁农科技字〔2011〕43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有关农业院校、科研院所,厅属有关单位:
为提高农业生产科技水平,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根据农业部的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利用今冬明春农业生产的有利时节,在全省开展冬春农业科技大培训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重要意义
开展全省冬春农业科技大培训行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农业农村工作部署的具体行动,是推进农业科技进步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提升农业科技水平,引导全社会重视农业科技、支持农业科技,在广大农村营造“学科技、用科技”的浓厚氛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全省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大培训行动”,采取有力措施,切实组织实施好。
二、认真宣传发动
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广泛发动农业教育培训机构、科研单位、技术推广部门、龙头企业和农村基层干部、科技工作者、广大农民共同参与冬春农业科技培训行动,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鼓励农业科技人员深入农业和农村生产第一线,投身农村经济建设主战场。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冬春农业科技大培训行动,采取农民易于接受的形式传播农业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宣传冬春农业科技大培训行动的各项标志性活动,形成全社会重视农业科技培训、支持农业科技培训的良好氛围,在农村掀起学科技、用科技的新高潮。
三、确保取得实效
为指导全省冬春农业科技大培训行动全面深入地开展,省厅制定了《山东省冬春农业科技大培训行动方案》(见附件)。各地及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冬春农业科技大培训行动实施方案,确定冬春农业科技大培训行动的工作重点和标志性活动,制定活动计划,排出活动时间,落实好承办单位。实施方案要切实可行,注重实效,切忌形式主义,各项措施要落实到基层,科技培训要进村入户。
四、加强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