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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招标投标活动交易规则的通知

  (五)受委托对评标专家信息库进行维护,提供评标专家抽取服务,对评标专家的出勤情况和评标活动进行记录和见证,并将记录抄送相关主管部门;
  (六)负责进场交易项目的招标投标文件等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统一管理,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按规定为有关部门及单位提供档案查阅服务;
  (七)负责管理保证金专户,办理投标保证金和廉政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
  (八)对进场交易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开展调查;
  (九)负责建立入场交易各方主体诚信档案;
  (十)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按照规范、有序、缜密、完善的要求,加强交易活动日常管理,保障交易活动场所的秩序和安全,保障交易活动顺利进行;
  (十一)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停止办理交易手续,根据招标人的要求,经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和调整具体项目的交易时间。
  第七条 交易流程:
  (一)入场交易登记;
  (二)开、评标时间预约;
  (三)发布招标公告(政府采购公告);
  (四)资格预审(如采用);
  (五)发售招标文件;
  (六)踏勘现场、招标答疑;
  (七)投标保证金和廉政保证金收取;
  (八)投标文件递交、收取、封存;
  (九)开标;
  (十)评标专家抽取、评标;
  (十一)评标结果公示;
  (十二)打印统一格式中标通知书、领取《入场交易证明书》;
  (十三)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和廉政保证金;
  (十四)合同备案后,退还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和廉政保证金。
  第八条 依法需要履行审批或者备案手续的,应当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 入场交易登记时,应当提供项目招标备案批准文件,否则不予办理入场交易登记手续。
  第十条 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tb.sanya.gov.cn/)是三亚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发布平台。
  第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在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发布招标公告,工作日15:00时以后登记项目,公告时间从次日计算。招标人对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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