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泾阳县: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272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3455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2096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400公顷。
(五)乾县: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923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5325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102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1300公顷。
(六)礼泉县: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3087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4296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239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1207公顷。
(七)淳化县: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958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3004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025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1960公顷。
(八)彬县: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3381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2980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252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1820公顷。
(九)三原县: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3434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3082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680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467公顷。
(十)旬邑县: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776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2775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747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2113公顷。
(十一)长武县: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253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362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457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2080公顷。
(十二)武功县: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827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2446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481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867公顷。
(十三)永寿县: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851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2780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579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1947公顷。
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导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的重要依据。你市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相关要求,指导各县(市、区)科学分解落实《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主要指标,尽快组织完成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并依照法定程序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