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坚持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充分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着力巩固家庭养老地位,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探索并实行多种形式并存的新型养老模式。
5 坚持统筹协调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充分考虑到地区特点和人群特征,立足全局,发挥优势,合理布局,关注特殊老年群体,稳步推进城市老龄工作,切实加强农村老龄工作。推动老年群体同其他社会群体之间,不同老年群体之间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6 坚持道德规范与法律约束相结合。广泛开展孝亲敬老道德教育,加强老龄法制工作,为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全面发展提供保证。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保障体系,拓展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加快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其他保障制度相衔接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
1 大力推进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加强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统筹,巩固和发展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成果,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逐步推进城乡养老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缩小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待遇差距。稳步提高社会养老保障水平,建立随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因素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的正常机制。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发挥商业保险补充性作用。
2 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及保障水平,减轻参保老年人医疗负担。提高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和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全面推进门诊统筹。做好各项制度间的衔接,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加快实现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医疗费用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全面推进基本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改革付费方式。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完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3 完善老年社会救助制度。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贫困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着力解决贫困老年人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保障因灾因病等支出性生活困难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探索建立困难老年人综合帮扶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