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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2年夜经济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2)商业综合体建设

  进一步加快万达广场、金正·海悦天地、祥云国际·吃遍中国3个在建商业综合体项目的培育和建设步伐,继续做好先天下、万象天成、北国东尚、联邦明珠、怀特商城、石门1925特色商街等现有综合体的结构调整、提档升级,力争到年底初步形成2-3个集购物、休闲、娱乐、餐饮、康体等功能于一体的高档次、地标级城市综合体。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内五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3)美食休闲广场建设

  ①严格预审及备案登记手续。出台《石家庄市美食休闲广场建设工作实施细则》,市区数量严格控制在30家左右。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选址申报,市夜经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组成联合预审核机构进行联审和备案登记,对未经备案登记的美食休闲广场,由各区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予以清理。

  ②严格管理。环保、食药监、城管、工商、消防、公安等有关部门,对美食休闲广场建设做到全程跟踪监督和服务,严格规范演出活动,控制噪声、油烟污染,保障制售食品卫生安全,对于在经营中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及时整改;违反经营管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停业、处罚等措施,确保市场经营规范,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

  ③开办适宜四季经营的啤酒休闲屋5家。探索在空闲广场、“三河”沿岸、餐饮街区、商业综合体内部等设立大棚式、蒙古包式、街区式、院落式等不同形式的适合四季消费的啤酒休闲屋,引进国内外民族风情表演,鼓励常年经营。同时,重点打造一家高标准、高档次啤酒广场,以售卖青岛啤酒在石投资建厂生产的啤酒为主,确保市民喝上周内生产的新鲜啤酒。

  ④举办“石家庄市首届啤酒节”,开展啤酒免费喝、啤酒争霸赛、花车巡游、文艺演出等系列活动,活跃夏季啤酒市场的休闲消费。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城管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食药监局、市环保局、市园林局、市水务局、市内五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4)特色夜市建设

  在近两年发展的基础上,筛选新石中路、谈固大街、绿荫广场等夜市,突出特色、规范提升,形成2-3条知名夜市品牌。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城管委、市工商局、市交管局、市交通局、市规划局)

  (5)引导餐饮业积极参与夜经济发展

  5月1日前,评选100家受市民喜爱的中小型特色饭店,授予“2012省会夜经济休闲特色餐饮店”称号,挂牌授匾,广泛宣传。5月份开始,组织获得称号的餐饮店开展延时营业,推出各种促销活动,丰富市民夜间饮食文化生活。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内五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饭店烹饪行业协会、有关媒体)

  2.延时营业

  (1)调整夜间延时营业时间。今年服务企业延时营业时间调整为4月1日-10月31日,营业时间到22∶30或适当延长。鼓励企业在夜间21∶00以后开展形式多样的酬宾促销活动,增强夜经济的吸引力。

  (2)扩大夜经济参与范围。鼓励洗浴、酒吧、歌厅、茶馆、咖啡馆、文化体育场馆等企业参与夜经济活动,引导其规范经营、行业自律,逐步改变我市夜经济以购物为主的局面,打造夜间购物、餐饮、娱乐、旅游、健身、文化等全方位发展的格局。积极推进大型洗浴企业立足现有灯光设计、服务形式、大众演艺等方面优势,进一步增加旅游、文化等元素,打造高品质、综合性、规范化的夜经济发展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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