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参加各专项行动小组开展的相关“三打”行动,开展相关工作。重点是会同和配合相关部门打击查处无证生产消毒剂、涉水产品和危害食品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落实举报投诉受理工作,适时开展相关监测与督查督办。
(三)负责第七综合检查督导组工作,实施对韶关、梅州、河源三地的驻点巡回检查督导。主要任务是根据“三打”行动总体方案和综合检查督导的职责任务,对负责的片区实施驻点巡回检查督导,实地检查各地“三打”工作进展,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督促指导解决存在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协助三地党委政府扎实推进“三打”工作,及时向省和厅“三打办”报送督导周报,向检查督导组成员单位和负责督导地区“三打办”通报督导情况。
(四)做好“三打”工作信息报送工作。收集各处室和相关机构开展“三打”工作的信息,编写、报送“三打”工作简报,及时向省“三打办”和有关领导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五)其他。
完成省“三打办”和“打假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职责分工
(一)医疗卫生系统“三打”工作。
1.医疗卫生机构及非法行医“三打”,整顿医疗卫生秩序。(厅医政处、妇社处、农卫处、疾控处,省中医药局,省卫监所负责)
2.医药招标采购及行业不正之风“三打”。(厅规财处、药政处、驻厅监察室负责)
3.食品安全领域“三打”相关工作。(厅食安处负责)
(二)相关专项行动。
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消毒剂和涉水产品行为查处。(厅卫监处负责)
2.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整治,组织对食品安全重大案件查处工作的督查督办;配合省公安厅开展“地沟油”、“病死猪”等打击整治行动;配合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清理整治生猪屠宰点工作。(厅食安处、省卫监所、省疾控中心负责)
(三)第七综合检查督导组工作。
1.制定第七综合检查督导组工作方案,负责联系省“三打”办。(厅办公室、食安处、第七综合检查督导组)
2.制定检查督导行动实施方案,负责联系三地“三打”办,协助组长牵头组织实施检查督导,报送督导周报。(省卫监所)
3.协调解决检查督导工作条件等后勤保障。(厅办公室)
(四)文秘宣传。
1.制定“三打”相关工作方案与制度, 相关文件收发、登记、传送、承办和立卷及会议组织、记录后勤保障。(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