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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等关于做好我省2011年度棉花工作的通知

  三、多方筹资,确保棉花收购资金供应

  在国家实施稳健货币政策形势下,棉花经营企业筹措收购资金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农业发展银行系统以外其他金融机构投放新年度棉花收购的资金量将大幅减少,收购资金紧张是新年度棉花收购面临的突出问题。农业发展银行要进一步发挥政策性银行作用,认真执行有关政策,全力做好新年度棉花收购资金供应工作。要加大对已完成设备更新改造、具备棉花加工资格、符合贷款条件的棉花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合理布局收购资金供应点,既要防止布点过于集中,影响收购秩序,又要防止布点过于分散,影响棉农售棉,确保棉花主产区基本覆盖;认真做好资金预算,提前落实信贷计划,及时发放铺底资金,确保棉花收购资金供应;加强收购贷款管理,严格落实收购贷款封闭管理的有效措施,确保信贷资金良性循环。

  鼓励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开展棉花收购信贷业务,提供金融服务,增加棉花收购资金供应渠道,对棉花收购加工企业和纺织企业购棉所需资金给予支持。棉花经营企业要发挥棉花收购主体的作用,依法依规多渠道筹集收购资金,确保棉农交售棉花后能及时足额拿到售棉款。

  四、加强监管,切实维护棉花市场秩序

  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实行联动,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棉花质量监管,形成监管合力。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工商、质监等部门搞好棉花加工企业的年度复查、整改和清理整顿,依法取消不合格企业的棉花加工资格,省里将复查合格的棉花加工企业名单和被取消棉花加工资格的企业名单一并向社会公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棉花购销的监管,严厉打击未经资格认定擅自从事棉花加工的企业,严厉打击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各级质监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棉花质量的检查,加大对重点区域的经常性巡查,加强收购加工环节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棉花掺杂使假等质量违法行为。各级农业部门、棉花协会要引导棉农在棉花采摘收购环节避免混等混级,加工企业要避免混等混级收购,做好排除异性纤维工作,提高棉花质量。

  五、加强调控,保障纺织用棉需要

  要切实组织好棉花进口和外采,充分利用国际和省外资源弥补省内棉花产需缺口,保障我省纺织用棉需要。一是组织协调好棉花进口。积极争取国家棉花进口配额支持,严厉查处进口配额违法违规交易,指导企业提高棉花国际贸易操作水平,把握好进口时机,利用好国际市场棉花资源。二是提高与主产棉区的协作水平。进一步推进与新疆等棉花主产区的协作,鼓励企业间建立相对稳定的产销关系,建立省外棉花生产种植基地,引导企业积极采购新疆棉,协调解决好新疆棉向我省运输问题。三是发挥骨干企业稳定市场的作用。扶持一批棉花加工、流通企业尤其是供销社系统棉花企业做大做强,并将其纳入政府调控体系,发挥其在政府指导下稳定市场的作用。四是择机建立省级储备棉制度,发挥其在平衡产需、稳定市场的调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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