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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等关于做好我省2011年度棉花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供销社、农发行山东省分行关于做好我省2011年度棉花工作的通知
(鲁发改经贸〔2011〕1431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财政局、农业局(农委)、工商局、质监局、供销社、农发行:

  为切实做好2011年度全省棉花购销工作,根据9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工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供销总社和农业发展银行等有关部门联合召开的全国棉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部署,结合我省棉花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引导,稳定棉花市场预期

  2011年度,受上年度籽棉收购价格上涨、棉农利益大幅提高和国家出台临时收储政策稳定市场预期的影响,棉花播种面积增加,预计我省和全国棉花丰收。加上全球棉花增产,国际市场资源状况好转,纺织生产和出口增速可能放慢,棉花需求不会明显增长,虽然我省棉花产需仍存在较大缺口,但供求形势要好于上年度。有关部门积极引导棉农和企业正确判断棉花供求形势,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一是加大新棉购销工作组织和指导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客观宣传棉花购销政策和供求形势,正确引导棉农、涉棉企业合理预期。二是引导棉农及时采摘新棉,合理把握交售时机,不囤积棉花赌后市。三是指导棉花企业积极有序收购籽棉,均衡加工销售,通过加快资金周转提高经营规模和效益。四是各棉花协会要组织会员企业搞好自律,带头不收“超水棉”,坚持按收购参考价收购籽棉,按相关规定积极入储棉花。

  二、密切配合,落实好棉花临时收储政策

  9月8日国家已启动2011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截至当前,收储政策托市效果显现,棉价稳步回升。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等各种渠道宣传临时收储政策的主要目的、基本内容和实施方法。协助中储棉总公司合理选择布局承储库点;加强对交储企业的业务培训,使其熟悉掌握棉花临时收储的交易程序和规则;加大对棉花临时收储的信贷支持力度,及时安排信贷计划;加大对入储棉公证检验力度,加强对入储棉质量的监管;督促承储库点严格执行皮棉收储价和籽棉收购参考价挂钩的政策,凡籽棉实际收购价低于收购参考价的,不予入储;加强对交储企业收购价格和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管,确保收购价格和合同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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