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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监察厅关于核定2012年度小麦种植面积的紧急通知

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监察厅关于核定2012年度小麦种植面积的紧急通知
(鲁农种植字〔2011〕28号)


各市人民政府:
  为确保2012年度粮食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工作的健康顺利实施,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2年度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重要意义
  做好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是保证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地兑现到农民手中的基础,是确保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全面落实的关键。从近几年的专项核查来看,各地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在农民自报告、村委会核实公示确定汇总上报等环节,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把关不严以及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紧紧抓住关键和薄弱环节,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堵塞漏洞,坚决杜绝因虚报造成面积不正常增长情况的发生,保证核定数据真实有效,切实维护种粮农民利益,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二、切实抓好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各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行分级负责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周密部署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如期完成分区域、分农户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面积核定的宣传发动工作。要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和印发明白纸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使基层干部和广大种粮农民了解和掌握2012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政策、办法及责任。倡导广大农民诚信申报,引导广大农民加强对村级面积核定工作的群众监督。
  (二)进一步明确乡(镇)、村民委员会的责任。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是这项工作的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基层政府,肩负着将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农民手中的直接责任,为第一责任主体,具体组织实施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村民委员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要在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组织协助监督下,做好本村小麦面积核定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面积核定工作的监管。各市要做好部署、检查、督导工作。种粮面积基本确定后,村、乡(镇)、县(市、区)要重点比对分析近3年下一层级种粮面积的上报情况,重点分析排查面积增减的原因,并层层报告。在2011年度核查试点的基础上,今年省里将继续采用卫星遥感测量技术,在全省普遍实施卫星遥感同步监测和核查,核定面积超出遥感测量结果较多的市和县(市、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正或做出合理解释的,超出遥感测量面积部分所需补贴资金,由相关市、县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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